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1 公 开 人: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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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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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10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2023)豫010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基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次日作出(2023)豫0105破34号决定书,指定国基公司重整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充分发挥国基公司运营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确定中标投资人。现将招募要求公告如下:

一、国基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程小留,注册资本4.6亿元,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65号,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建、市政工程等施工的特级企业。

二、国基公司重整核心价值

国基公司作为河南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其他多项一级资质的“双特双甲”建筑施工企业,其自身拥有的资质、专利及荣誉等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三、国基公司重整路径

管理人结合国基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特点,并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经多方综合研判,决定采取保留国基公司主体资格与资债剥离清算相结合的重整方式,即在不减少清算资产情况下,将国基公司最有价值的全部资质、知识产权、行业荣誉数据资产及技术人才等重整必要性资产保留继续发挥效用,由重整投资人进行重整投资并接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对价作为偿债资金的一部分;同时,重整必要性资产之外的国基公司的其他全部资产及负债,剥离至一个专门成立的资债处置公司,管理人依托该资债处置公司清理变现国基公司重整必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所得款项及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对价,全部作为偿债资金用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四、国基公司重整成功后实现的效果

1.重整成功后的国基公司对重整前国基公司的全部负债不承担任何偿还责任,以此实现国基公司重整前后风险的隔断,从法律上减少重整投资人的投资顾虑及投资风险。真正实现无害化剥离资债,有效利用资源最大化保护权益的重整目的。

2.国基公司重整成功后,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申报债权的所有债权人可向专门成立的资债处置公司主张权利,但不得向重整成功后的国基公司主张权利

3.重整成功后的国基公司彻底甩掉历史负债包袱,做到轻装上阵,快速发展。

五、参与重整投资后投资人可获得资产情况

若意向投资人最终被依法确定为国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则投资人可获得国基公司100%的股权及该股权项下的国基公司名下全部资质(含“双特双甲”资质)、知识产权、行业荣誉数据资产及技术人才等重整资产(具体以附件中列明的内容为准),但对国基公司重整前的所有负债不承担责任(包含已知及未知负债)。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无需胶装)

1.需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明确表明愿意参与国基公司重整投资;

2.需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需提交报名企业与建筑业具有关联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4.需提交书面报价函,报价函中应明确具体的报价数额及支付时间;

5.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同步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99156009930025291;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路支行),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

2.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3日内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至原支付账户。

3.若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但其表示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的,该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不再退还。

(三)确定重整投资人

七、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至迟应于2024年12月21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以书面方式提交至管理人。

2.报名联系方式:李律师 13703862455  冯律师18837121273

3.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金牛路交叉口东恒华大厦1102办公室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国基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招募公告附件-重整资产具体明细.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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