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并书面表决对外投资处置方案的报告

关于提请审议并书面表决对外投资处置方案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08-20 公 开 人: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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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并书面表决对外投资处置方案的报告

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5)粤01破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每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澳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2025)粤01破10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饶萍优(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澳思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根据对澳思公司对外投资调查情况,拟定了《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处置方案》(详见附件1),提请澳思公司全体债权人以何种方式处置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因该事项与全体债权人权益密切关联,请债权人审慎审议并按照要求进行有效表决。2025年821日前将表决票扫描件回复至管理人邮箱junxin929@gdjnj.com,同时将纸质版表决票邮寄至管理人。

 

特此报告。

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月十

附件:

1、《广州市澳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处置方案》;

2、表决票。


附件

20250814-关于提请审议并书面表决对外投资处置方案的报告及附件-澳思.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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