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4 公 开 人: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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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3-0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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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

 

 

 

                                                           2024)川14243

 

本院根据四川丹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丹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于2024129日裁定受理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224日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担任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216日前向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加洲国际城营销中心;联系人:陈瑶、李燕宏;联系电话:1478019135813980015204)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四川麻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34日上午930分在丹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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