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20 公 开 人: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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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杰 联系方式: 1590265802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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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预招募公告

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根据债权人唐思亮的申请,于2026年4月15日作出(2026)黔27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蒲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2026)黔27破2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担任洋蒲公司破产管理人。

本案审理过程中,洋蒲公司股东向黔南中院申请重整,经管理人研判,洋蒲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基础,为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特拟定本预招募方案,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洋蒲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洋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艳,经营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道坪镇英坪居委会旁。经营范围:磷矿及磷矿深加工产品等进出口贸易;磷矿、硫铁矿、重晶石、铁合金加工、销售。现主营高硫矿种脱硫(主选硫精砂),经营方式为来料加工。

2.继续经营情况。洋蒲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继续经营的议案》,现在在管理人和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经营,洋蒲公司有完整的年产35万吨高硫矿石选矿生产线,有符合生产需求的管理人员、普工,有办公、食宿等完整的基础配套设施。洋蒲公司与贵阳优志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有《委托加工协议》,洋蒲公司为其加工高硫矿石,按125元/吨收取加工费,协议有效期限至2028年6月30日。

3.生产资质情况(行政许可)

(1)《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22702692741650R002Q。行业类别:化学矿开采,铝矿采选,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效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30年11月30日。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资质类别:115032,备案编码:59209964620,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

(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选矿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铝土矿综合利用工业性试验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

4.资产情况。洋蒲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厂区设备、办公用品等,目前尚未评估完毕,预估金额约700万元。洋蒲公司名下位于福泉市道坪镇英坪村格山郎组(英坪居委会旁)工业用地一宗[证号:福国用(2012)第20120999号,面积:37000m2]及23间厂房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已被法院强制执行时以物抵债给贵州伟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虽未办理转移登记,但已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信息,贵州伟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10时至11时,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以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的价格处置给贵州旭禾励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E5NMU707),具体后续履行情况不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洋蒲公司后续生产经营需要向权利人租赁厂房使用

5.负债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洋蒲公司已确认的债务为壹亿陆仟贰佰贰拾壹万陆仟零伍拾柒元陆角伍分(小写:162216057.65元)。已申报未审查的债务为70826150.83元,具体以后续管理人审查确认后经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二、投资方案

(一)拟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根据其尽调情况和结合洋蒲公司的经营现状,审慎考量选矿市场风险、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成本、后续经营成本等各种投资风险,自行制作《投资方案》。投资方案要明确载明投资方式、投资时间、债权清偿的总额和清偿时间、投资收益的计付方式和计付时间、破产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洋蒲公司后续经营的方式等。

(二)洋蒲公司和管理人更倾向于投资人通过受让洋蒲公司的股权自负盈亏,固定期限支付偿债金额的方式进行投资。即投资人成为洋蒲公司的100%控股股东(不承担受让前的股东责任),根据洋蒲公司的资产和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洋蒲公司的资产和资质自行投资经营,自负盈亏。给出债权清偿的总金额,以及债权清偿的时间,并严格按清偿方案进行债权清偿。清偿方案项下债权清偿完毕后,《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洋蒲公司剩余的债务将不再清偿。投资人后续经营洋蒲公司所得将自行享有和处分

三、预招募规则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也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责任分工、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预招募不限行业,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大型企业经营经历或在相关行业或领域有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5.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100万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水开发区支行,开户名: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账号:2358 4001 0400 0520 1)。该保证金支付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参与招募后续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中选结果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视招募情况和案件审理情况适时退还。若意向投资人参与预招募并中选后,无正当理由对评选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反悔的,管理人将视情况扣留、少退保证金。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1)时间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8月4日17时前通过现场交付、邮寄、邮箱发送的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达管理人。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邮寄/现场提交地址:贵州省惠水县永利首座1栋704室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15902658020、耿和龙律师,18585148631。

邮箱地址:2839342125@qq.com。

(2)报名材料

①报名意向书、投资方案。

②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

③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

④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⑥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⑦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由意向投资人签字后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接收报名文件后发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经通知拒不补充提交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预投资人。

3.遴选评审

①管理人将在黔南中院的指导下,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收益计取、偿债金额、偿债方式和时间等进行评判,择优确定预投资人。

②如截止公告期满之日,有且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足额交纳报名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仍可根据其投资方案,决定是否中选其为预投资人;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参选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的,经管理人评议择优确定,排名第二的参选方作为备选预投资人。

(三)特别说明

1.因黔南中院尚未裁定本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招募为预招募。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后续未进入重整程序而导致招募终止的相关不利后果。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洋蒲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2.本公告内容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对洋蒲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4.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

5.本次预招募选定意向投资人的,后续洋蒲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将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有新的投资人能出具更优方案并提供担保的除外。

6.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投资人,若其被选定为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则根据其投资方案与洋蒲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附条件生效,即自黔南中院裁定洋蒲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且管理人与洋蒲公司依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并经黔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生效。

联系人:杨杰律师,15902658020、耿和龙律师,18585148631。

特此公告

公告人:贵州洋蒲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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