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9号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9号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3 公 开 人: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00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文件

2023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9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3)黔27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光伦对被申请人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8日作出(2023)黔27破15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担任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核金阳公司的资产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符合担任金阳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评估工作比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曾用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5587259360A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茅坡村

法定代表人

李先珍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128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购销(特殊中药材除外);蔬菜、果树种植销售;辣椒种植、加工、销售;农业综合开发;进出口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登记机关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李先珍

200

货币

100%

 

200

货币

100%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评估机构需具有司法评估资质,评估机构需入围《贵州省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具有司法评估资质;

3.与金阳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

(二)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20231128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金阳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仅接收现场申报,不接受邮寄申报2023年11月29日进行比评分程序选的结果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的目

金阳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估计,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二)评估基准日

金阳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即2023年8月31日)。

(三)评估工作内容

对金阳公司所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评估对象包括厂房、设备、商品、土地等)。

(四)评估工作重点

对登记在金阳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包括土地、住宅、商铺、厂房等)进行价值评估;对金阳公司厂区里的机器设备、附着物(需进厂盘点)进行价值评估;

以上评估报告的初稿需在2023年12月8日前提交给管理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选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选评定:

1.参加金阳公司破产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评估机构入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评估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报价等)。

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规则为最低价中标,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报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选取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报价仍相同,则再次报价,直至出现价差后选择最低价中标。

六、报名方式

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投标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投标”字样)到下列地址: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水岸北区9栋2单元1702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魏律师、宫律师

联系电话:18502300727魏)、17347691865(宫)

七、特别说明

1)管理人仅接收现场申报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31128下午17:00

3)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1113

 

 

 

 

 

 

 

主题词评估机构 选任 公告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1113日印

                                                    共印2


附件

[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9号.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