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笙台酒业销售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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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2025)黔0382清申5号

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及其它相关人员:

2025年11月14日,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382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邹娟、黄绮明、王柿强对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邹娟、黄绮明、王柿强等三位股东担任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交债权证明文件。逾期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册和重要文件,并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或不配合清算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无法全面清算或造成相关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清算组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中建幸福广场3号楼8-3,清算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律师,13985697999

               贵州省仁怀市笙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1月30日

附件

公告 仁怀笙台酒业销售公司5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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