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南白加气站对外招租公告

关于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南白加气站对外招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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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南白加气站对外

招租公告

 

2025年1月8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304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对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华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4)黔0304破申1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李泽友为负责人。

管理人接管资产后华油公司南白加气站资产未获得有效利用,为了使债务人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华油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有序开展,现结合华油公司实际情况,特就华油公司南白加气站租赁一事,如下对外招租公告:

一、租赁资产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管理人应履行“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职责的规定及华油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草案)条第二款等管理人法定职责。   

二、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南白加气站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龙泉社区金杯大道38号

2、租赁标的见下表:(详情见附件)

  三、租赁事宜有关事项的特别说明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不定期租赁,采取一月一租方式。若租赁标的物在租期内按照破产程序变价或者处置的,管理人将在变价或者处置时附加继续租赁合同条件,以确保租赁期限得以履行完毕。

2本租赁标的保底租金设定为36,000元,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通过邀标招租承租人,租赁价格如果报名两人以上的,以竞标方式价高者取得租赁权;租金为一月一付,且需要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

3、承租期内经营期间所产生税费及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二)租赁标的物现状招租。

  租赁标的物按现状招租,承租人需自行考察现场情况。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添附、燃气以及对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均由自己承担。租赁合同解除后,管理人对该租赁标的物的添附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承租人需自行拆除添附付着物,如因此影响租赁标的物正常使用的,承租人需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承租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限内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一)租金有关事宜

1本租赁标的基准租金设定为36,000元,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在充分征集意向承租人报价的基础上,最终由出价最高者依法取得承租权

2、租金支付为一月一付,第一次租金由承租人与管理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此后的租金于下个租金支付周期开始的前3个工作日支付。

(二)保证金有关事宜

1、承租意向人需在报名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3万元竞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若承租意向人顺利承租,该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否则管理人将于确定承租人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若承租人自接到管理人 书面通知(包括微信、短信)之日起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红花岗支行

    账户名称: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户号码:649468164

五、对意向承租人主体的要求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均可报名。自然人报名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报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纸质报名材料一份须密封。报名材料包含: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租金报价函(密封)。【注:租金报价不低于每月36000,否则视为放弃竞标

2、报名时间:2025529日起至202565日止。

3、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承租意向人提交的资料。

4、意向人承租达到两人及以上的,管理人将以租金报价函报价高者确定承租人。【注:租金报价必须每月36000元起】

52025611日下午二点进行现场开标,两个投标人的将进行三次报价。

七、其他

1、接受电话或现场咨询,承租意向人可预约管理人现场查看。

            管理人联系人:李泽友15885658899、邹成18311624802

                  雷满18076222577、陈明武13628528011

2、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宁路中庸新天地9号写字楼21层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3、本招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

 

 

 


附件

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pdf 下载
遵义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南白加气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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