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0 公 开 人: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77次
  • 打印

关于公开遴选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4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3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锦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由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2026年5月18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323破9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了审慎、严谨、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将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对锦鑫公司开展资产清查、评估工作,现将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锦鑫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潘茂林,股东潘茂林,住所地:西峡县五里桥镇葛营村鸿星商贸城六楼。经营范围主要是: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等。

二、管理人前期了解的企业资产大致情况

锦锡公司无房产、土地,仅有办公家具、办公物品若干。

三、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

(一)评估机构对锦鑫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提交资产清查报告(或资产清单);

(二)依法对锦鑫公司的资产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三)对遗漏资产、出具评估报告后新发现的债务人财产、评估报告过期等进行补充评估或重审评估;

(四)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接受质询;

(五)为管理人提供咨询服务;

(六)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的其他服务。

四、遴选的条件及要求

(一)遴选条件

1、列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名册,并取得有效执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的评估师事务所(或公司)。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 不良记录;

4、现场工作负责人需要具备三年以上执业经验,近三年曾参与过企业破产资产评估业务者优先;

5、不存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宜担任评估机构的情形;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应当派遣与工作任务相当数量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时间由评估机构自行决定,食宿、交通、差旅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理。管理人不提供工作场所及任何办公设施、设备。

2、按照管理人指定期限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五、遴选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遴选的申请书;

(二)申报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专业领域获奖情况等;

(三)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的承诺;

(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姓名、基本情况、职业、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五)报价方案;

(六)拟定的工作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申报资料应附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参与本项目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微信的书面文件;

6评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申报资料的提交

1、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18

2、提交的资料为:纸质版一份,装订成册,均应加盖参与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可以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管理人指定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范蠡东路儒林星座A厅13A层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郑凯元律师,联系电话:13193801166;程佩佩律师,联系电话:18637765526)。

3、提交的资料应当密封处理。

六、评估费用支付

(一)评估费用以管理人报请法院审核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按照先工作、后付费的原则,待锦鑫公司破产财产处置资金到位后(或破产财产分配时),且评估机构开具发票后支付。

(三)因破产清算案件的特殊性,若在评估工作进程中出现遗漏资产(或在评估报告出具后新发现的锦鑫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应继续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补充评估,并出具补充评估报告,该补充评估费用含在整体评估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收取。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评估费用。

七、评审

管理人将组建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对报名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分别确定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各一名。由管理人根据遴选结果发布公告。报价将作为确定评估机构的主要因素。

八、中选报备

管理人根据遴选结果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报备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

九、 公告发布

本公告及中选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

十、 其他事项说明

(一)  对于已报名但未入选的中介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三)管理人办公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范蠡东路儒林星座A厅13A层,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郑律师,联系电话:13193801166;程律师,联系电话:18637765526。

                                                                      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关于公开遴选西峡县锦鑫祥仁汇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