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职工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1 公 开 人:北京京源鑫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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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源鑫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关于职工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京源鑫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1日出具(2024)京01破6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为北京京源鑫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特此通知:凡尚未向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的职工,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无论此前是否与债务人有过沟通或登记,只要未向管理人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均需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请相关职工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

北京京源鑫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宇轩 电话:1332942204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顺和国际财富中心B339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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