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1 公 开 人: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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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张兴妹的申请,于2024827日作出(2024)0117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同日指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信公司”)的各项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827日,泽信公司存在1笔职工债权,欠付职工债权总额为15,000.00元人民币(详见《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如职工对《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的金额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异议成立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特此公示。

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О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1. 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2.书面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请邮寄至: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23楼,联系人:夏羽驰,联系电话: 15050520750


南京泽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元)

1

张兴妹

15,000.00

总计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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