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0 公 开 人: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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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金杰 联系方式: 15511891224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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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060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伟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作出(2023)06063号决定书,指定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

为顺利推进鑫丰伟业公司重整成功,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6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63653635F,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室内管道的安装。(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鑫丰伟业公司现有股东为赵健,持股占比100%。另在201183日设立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负责人为赵健。

二、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鑫丰伟业公司开发的鑫丰·近水庭院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南大街与三丰路交口东行800米路南,由317层板式小高层和114层商务综合楼组成,均五证齐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已售房屋已经交付,尚有部分房屋、车位及地下室等资产未销售。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权利和义务

1、意向投资人有权全面获得管理人掌握的鑫丰伟业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开发等方面的信息;

2、在本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对自管理人处取得或自行调取的有关鑫丰伟业公司的全部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3、按照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经营方案和债务清偿方案。

四、报名须知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

1、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具备足够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3、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股东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行为;

4、应当具备与鑫丰伟业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具备房地产行业或相近行业经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本次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710日;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招募报名时间。

2.报名及邮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56号中电信息大厦12层;

3.联系人:张金杰律师 电话:15632322511

4.电子邮箱:gongsizhiku@163.com

(三)参加招募程序需提交的文件

1、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料: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2、重整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含重整投资人企业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及企业资质、财务、业绩介绍等相关证明材料;

3、保密承诺函:承诺对于在参与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其他参与方进行接洽和交流等活动)而知悉的债务人的商业秘密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或制定投资方案使用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

4、内部决议: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批准文件(原件);

5、承诺投资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承诺愿意依照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愿意成为鑫丰伟业公司重整投资人;

6、管理人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要求将以上材料编制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五、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一)资格初审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审通过后3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未通过初审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二)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入场对鑫丰伟业公司展开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投资的,需出具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资金来源、项目续建方案及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计划、拟重整投资总金额、支付时间及重整经营管理经验与优势、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

(三)遴选程序启动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两家以上,管理人启动遴选程序。

(四)遴选阶段内容

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投资,并出具尽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综合实力、重整投资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重整资金及支付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审,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实施阶段

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正式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拟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实施。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报名参与鑫丰伟业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河北鑫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1-2.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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