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遗失公告

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08 公 开 人: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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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遗失公告

2024年4月1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徐东辉的申请,作出(2024)闽01破申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经随机摇号选定,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4)闽0103破19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担任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因无法与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也未在债务人注册地址接管到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信用代码证:91350111MA2Y9BQL87)、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

管理人于2024年5月29日向法定代表人杨章、杨少川等相关义务人寄送《接管工作通知函》及《协助接管工作通知函》,通知法定代表人杨章等相关义务人应于2024年6月7日前向管理人移交上述材料,截止期限届满,法定代表人杨章等相关义务人未履行移交义务。现依法公告声明: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州创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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