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公告

抚州市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5 公 开 人: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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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4日作出的(2024)赣100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日作出的(2023)赣1002破1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西瀛竹律师事务所担任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等任何资料。为了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清算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

管理人特此声明: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全部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自2024年7月24日起作废。自2024年7月24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2024年7月24日之前和本声明出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请主动联系管理人,并提供相关材料,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抚州市临川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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