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1-08 公 开 人: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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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沈曼管字第12号

申请人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由,202410月26日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1月6日新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181破申字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周大伟为负责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现将有关职工债权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人调查情况

管理人到沈阳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部调查得知,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5月办理了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参保人员办理迁出,现参保人数为0人。

管理人到新民市人民法院查询,债务人有因欠职工薪酬被诉案件6起,经法院判决给付,给付金额753,372.26 元。其中,张腾、赵欣、王蛟因诉讼时预留电话变更,无具体联系方式,未进行有效通知送达,对于其债权份额予以保留至财产分配前。

二、职工债权申报情况

在申报期内管理人收到职工债权申报人8人8笔债权,总金额为1,488,078.77元。

三、管理人审核确认情况

管理人对经管理人调查的及其申报的债权逐一审查,经管理人确认,职工债权总额为2,913,800.46元,为欠职工的工资款及留守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核定的工资。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2月8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示

 

 

 

                  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8日

 

 

附:沈阳曼普利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报告(12号)(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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