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19 公 开 人: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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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辰州磁电破管字第13

 

沅陵县人民法院根据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25日裁定受理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3日指定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要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发布本次公告。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15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2557646677L,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为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工业园区内(凉水井镇砂子坳村),股东熊泽英持股比例为85%,股东熊宏波持股比例为15法定代表人:熊泽英,公司经营范围为:磁芯、电感器、变压器等电子元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脑周边配件及国家政策允许的电子元件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作内容

1、审查债务人的资产清册及账目;

2、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若干债权申报核查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选机构为编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湖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计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若经审查提交的资料系虚假的,法律后果自负。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进行财务审计的情形。

(三)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具备较大规模有注册会计师15人以上,能够保证指派充足人员进入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现场办公(不少于3人,派驻人员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注:工作完成时间管理人协商并出具承诺函并在委托协议明确约定,如无法按时出具报告管理人将扣减报酬。未出具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愿意接受先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八)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具有破产案件审计工作经验。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密封胶装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具体内容应当包括:

(一)参选意向书;

(二)中介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四)服务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费用的计算方式;

(五)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预重整/重整/清算审计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预重整/重整/清算审计工作经验,并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六)拟委派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其中负责人及核心人员(注册会计师)均不能更换;

(七)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求是;

4、保证出具的审计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6、认可本公告且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7、对选聘过程中知悉的全部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途径和方式对外透露和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权益主体的一切损失。

五、服务费用

(一)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二)本项目如发生破产程序转换的,管理人有权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要求出具新的审计报告,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三)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现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审计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管理人将根据破产案件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四)报价方式

1、报名参选人的报价须为确定的金额。

2、本项目不设拦标价。

六、申报方式(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

(一)申报文件递交时间

申报机构应于202412617时前提交正式的申报文件。

(二)申报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怀化鹤城区锦溪北路192长城大酒店12楼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邓宇轩;联系电话:18627452323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二)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三)管理人将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从申报单位的资质、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报价及价款支付时间等进行综合考量,选聘一家成交单位和一家备选单位。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管理人。


   沅陵辰州磁电高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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