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港城福苑项目招募公告

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港城福苑项目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7 公 开 人: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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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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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港城福苑项目招募公告

 

有效解决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润公司)港城福苑项目续建交房及资产盘活问题,依法保护购房人和债权人权益,决定公开招募港城福苑项目续建开发单位及续建资金(含破产费用及共益债)提供方(统称续建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方,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对全体意向方平等适用,接受各方监督。

2.本公告系招募意向方的邀请文件,并非要约,不构成任何承诺。

3.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基于管理人对港城福苑项目的初步调查结果,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替代意向方的独立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作任何保证。

4.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本公告内容及时间安排,相关变更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意向方需无条件接受。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嘉润公司港城福苑项目基本情况

(一)嘉润公司基本登记情况

嘉润公司系于2003年2月26日在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文福;注册资本:7,001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叁级)(期限至2014年5月1日);注册地址:龙泽北路287号。

(二)港城福苑项目基本情况

港城福苑,位于唐山市路北区北新道以北、站前路东侧,土地使用面积17480㎡(26.22亩),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商业2050年4月29日;住宅2080年4月29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建设规模为103872.91㎡;建筑施工图纸记载经济技术指标为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为 103798.31㎡,其中地上76825.40㎡(商业建筑面积为13287.51㎡、办公7568.54㎡、公寓20088.68㎡、住宅34370.47㎡、配套1140.00㎡,机房370.20㎡)地下26972.91 ㎡(商业2817.62㎡、储藏室5097.89㎡、地下车库及辅助用房19057.40㎡)。

项目房产相关情况:1号楼(地上28层、地下4层):地上面积12598.78㎡,规划可售面积12323.67㎡,配套用房及机房面积275.11㎡,主体已封顶。2号楼(地上6层、地下4层):地上面积1455.67㎡,规划可售面积1261.80㎡,配套用房面积193.87㎡,主体已封顶。3号楼(地上28层、地下4层):地上面积14087.01㎡,规划可售面积13477.36㎡,配套用房及机房面积809.67㎡,主体已封顶。4号楼(地上25层,地下2层):地上面积20948.8㎡,规划可售面积20915.38㎡,配套用房及机房面积33.42㎡,主体已封顶。5号楼(地上28层,地下2层),地上面积30352.74㎡,规划可售面积30154.61㎡,配套用房及机房面积198.13㎡,主体已封顶。地下车库,位于1-4#楼地下1-2层,面积为19057.4㎡,共607个车位。储藏室,总面积5097.89㎡,其中 1-3#楼地下1-4层4666.52㎡、4#楼地下2层431.37㎡。

三、意向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需同时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

3.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项目开发和管理能力,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4.按进度能提供不低于2.5亿元(该资金为估算数额,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的资金用于项目续建及破产程序相关其他支出,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需提供相关开发案例的证明材料。

6.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前述条件为意向方参与本次招募的基本入门条件,不应理解为管理人对符合前述条件的意向方必然参与的承诺。

四、续建方职责

(一)项目续建开发及交方面

1.负责港城福苑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续建开发房屋销售房屋交付,各类规证手续、交房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现场管理;

2)项目续建开发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评估、造价及其他各相关参加单位选聘,以及相关实施工作,以及与项目续建开发相关其他工作,施工单位工程款按照定额执行

3)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项目续建开发全过程管理;

4)住宅、商业、地下室、车位等各类资产的销售工作;

5)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工作;

6)其他涉及项目管理、建设、销售、交付、办证等全过程的其他协调和管理工作;

7)项目续建开发、产权相关各类规证手续等工作;

8)法院、管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2.费用承担:续建方应独自负责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费不超过续建开发总投资额的3%(含);因续建方实施项目续建开发、销售、交房等工作而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工程款、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销售费用、办证税费等费用由嘉润公司另行承担。

3.续建报酬:无。

4.续建和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交房并办理完毕购房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之日止

特别说明:有效控制续建开发成本,保障项目续建等所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管理人将选聘造价及其他机构,对续建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此外,管理人应当协调嘉润公司向意向方提供项目各类资料文件。

(二)项目续建资金提供方面

1.提供资金额度:根据工程进度提供不低于2.5亿元,具体金额根据管理人履职、项目建设、管理、销售等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2.资金用途:专项用于嘉润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港城福苑项目管理、复工续建、房屋销售、房屋交付、房屋办证等相关事项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3.利率水平:不超过7%(含)/年,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4.资金到位: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分阶段足额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具体支付节点以双方签署协议为准。

5.资金性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按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性质认定和清偿,具体以签署的协议及法院批准文件为准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请意向方于2025年1124日17:30时前提交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意向方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以现场或EMS快递的形式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管理人指定邮箱。

联系人:高律师,电话15630176168

管理人邮箱:gcls225@163.com

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298号勒泰写字楼5楼

3.银行保函或资金证明文件

意向方应于2025年11月24日17:30之前,向管理人提供1000万元银行保函,未按时提供则视为未报名成功。

4.报名材料

1)意向方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综合实力等情况。

2)意向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的网站截图或报告。

5)房地产开发项目案例1件以上,须提供相关案例的证明材料如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合同证明等。

6)意向方为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证明材料(若是)。

7)项目续建开发等方案。方案由意向方自行制作,须包含:

①关于项目管理(须明确项目管理费的收取比例)、建设、销售和房屋交付的方案或计划;

②项目管理、建设和房屋交付的标准或条件及续建工程完全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规范的承诺书;

③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按照管理人要求转入指定账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或偿还意向方自身其他债务的承诺书;

④负责解决并承担因项目续建所产生的所有前期行政手续衔接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事项的承诺书;

⑤协助管理人妥善处理与原有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等的债权债务纠纷及工程衔接问题的承诺书。

8)资金提供/借款方案

资金提供方案由意向方自行制作,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借款利率,不得设置任何假设性前提;

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

③其他。

9)决策文件

意向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有权决策机构作出的同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和参与港城福苑项目续建和提供资金的决策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方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二)尽职调查

意向方报名后,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须对港城福苑进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管理人收到申请后予以协助配合。意向方尽调后,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参与港城福苑项目续建开发及提供资金。

(三)遴选评审

管理人将对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后若符合条件的有2家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进行综合评选。若只有1家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的,管理人径直将其确定为续建开发单位及续建资金提供方。

(四)签署协议

续建开发单位暨资金提供方确定后,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的10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协议签署后,中选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协议。

六、特别说明

1.对于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不具有合作协议的约束效力,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合同为准,且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推进情况进行调整。

3.意向方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全部条款。

4.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时间9:00-17:30间联系咨询公告所附联系人。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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