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1 公 开 人: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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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海祥 联系方式: 1391278146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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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61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园区法院)作出(2025)苏0591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612日作出(2025)苏059198号《决定书》,指定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实现新纳晶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大化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管理人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新纳晶公司概况

(一) 新纳晶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4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74864681P,注册资本13631.22万元人民币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号。

登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资产情况

经初步调查,新纳晶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北81011号地块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总面积145,966.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该地块上登记的房屋面积为52,361.98信息如下

序号

类别

产权证书号

坐落

面积(

类型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1

土地使用权

苏工园国用(2012)00016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北81011号地块

145,966.80219

出让

工业用地

20530811

2

有证房屋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411513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

 

55.02

-

居住

-

49123.09

151.47

3032.40

合计

52,361.98

 

 

 

特别说明:具体信息以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权证记载为准。

二、招募须知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要求等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信息。

)关于标的土地资产涉及的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意向投资人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确认。

(五)本次招募系针对意向投资人招募,非招投标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8117(以收到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太平金融大厦16楼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电子邮箱:xnjglr@163.com

联系人:郭律师、许律师,联系电话:1381492050913814910422

2、报名须提交的文件

1)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资信情况、拟导入产业须加盖企业公章)截至202412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联合体报名的,还须提交联合合作协议书

2)营业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书明确范围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及相关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4保密承诺函

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限期内补充材料,经管理人要求后仍未补充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认可其具备报名资格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保证金100万元。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如尽调后,意向投资认为不符合其投资条件的,可书面向管理人申请退还该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退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尽职调查保证金交纳账户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招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结合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书及招募情况,制定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及遴选方案等,选定重整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须向管理人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缴纳金额和缴纳期限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3本公告中所列新纳晶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4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意向投资人须自行了解有关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可能存在的、调整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新纳晶公司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

特此公告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月一


附件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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