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5-03-28 | 公 开 人: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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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6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银湖酒店)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9日10时至2025年4月10日10时止在安心拍车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所有权人/管理人/辅拍机构就此无需向竞买人承担违约等相关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
序号 | 号牌号码 | 车辆品牌 | 第一轮拍卖起拍价(元) |
1 | 沪B88425 | 金龙 | 7000 |
2 | 沪B89153 | 柯斯达 | 12300 |
3 | 沪MJ3357 | 别克 | 8000 |
4 | 沪BUW181 | 大通 | 26200 |
5 | 沪EG3719 | 东风 | 7600 |
。
2.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参拍保证金:10000元/辆,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13386125125(陈先生)。
2.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
4.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5. 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6.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过户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5年4月7日前提交至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及支付9万元办证保证金。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需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提货保证金,标的物交接完毕后原锁定的保证金将退还买受人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1564916904003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96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买受人在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2.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386125125(陈先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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