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债权申报公告

关于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7 公 开 人:诺翔新材料(无锡)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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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21479

本院根据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的申请。于20241025日裁定受理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4116日指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管理人。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联系人:梁栋;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5号楼十层;联系电话:18661098961)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诺翔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0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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