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定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9 公 开 人: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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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定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3日裁定受理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6月14日指定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担任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了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采用摇号方式指定该案件的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7日在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连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奥特姆照明(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LED 点阵模块、太阳能产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灯杆、LED显示屏、数码管、发光二极管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系统集成各类照明灯及电子光电相关产品(含LED灯)、连接器,半导体元件及材料、数码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户外装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及销售。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查清截至破产清算受理日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对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查清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3.协助管理人做好对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接管财务资料;

4.查清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债权)情况,编制债权债务清册(包括但不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等情况)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5.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提供在破产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或法院需要的财务数据或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或出席债权人会议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查清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协助处理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期间营业事务中的会计及税务事项包括代理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申报及核定、解除税务登记非正常状态、税务注销等税务相关事项(如需);

7.对管理人破产破产清算过程中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收支进行审计;

8.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类资产逐笔梳理相关财务资料,为债权清收提供财务支撑;

9.回复管理人关于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财务、审计及税务问题的咨询;

10.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所有财产(包括知识产权、对外投资企业股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动产、不动产、其他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破产清算状态下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抵押物价值分析等专项报告等,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配合提供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需要的财产情况资料;

4.回复管理人关于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财产变价的相关财产情况,评估方法及涉及相关税务问题的咨询;

5.分别出具清算价值报告和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保证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合法性;

6.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出具评估报告;

7.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三、参与报名的审计、评估机构条件

(一)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编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管理人库内的司法审计、评估社会中介机构名册,本公告发布之前,拥有2名及以上高级会计师和10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且执业责任保险在有效期内。

2、成立3年以上,审计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评估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起承办的破产审计案件不少于3件,担任破产管理人2年以上,办理破产案件2件以上。

3、近3年在行业协会没有受过任何处罚,在信用中国网上无失信、违法等任何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4、无司法诉讼记录(含正在诉讼中的)。

(二)承诺事项

1、可以同时投入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到管理人工作现场,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评估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2、在被选定为审计、评估机构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综合审计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必须满足前述资格条件,若最终被评选为本次专项审计、评估服务的审计、评估机构后,被发现未能满足前述资格条件则本次的评选无效,该机构不作为本次专项审计、评估服务的审计、评估机构。

(三)报价方案

申报机构在报名时应就所申报的工作项目提交相应的《报价方案》。

、报名时间

1、本次审计、评估机构的报名由管理人进行公告。

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62718时止。

3、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有意参选的机构应管理人提交书面资料(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金桥明珠一栋2单元1号;联系人:罗杰18327763339、夏彬18327763337

、评选

本次评选由管理人主持,从达到报名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中摇号产生审计、评估机构。本次竞选采取竞争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中择优选取三家,然后随机抽签选取两家,一家为首选机构两家为备选机构;如只有两家或三家符合申报条件,则直接随机抽签选取。如只有一家符合申报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如不符合申报条件,管理人将另行选取。

 

特此公告。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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