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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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1-03 公 开 人:扬州和康生命科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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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和康生命科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9月25日,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仪征法院)根据江苏佰家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苏1081破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和康生命科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康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2024)苏1081破71号《决定书》,指定扬州和康生命科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扬州和康生命科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确保和康公司破产重整程序顺利推进,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主体提供价值参考,现需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和康公司财产开展评估工作。为保障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允性,管理人决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和康公司基本情况

和康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仪征市行政审批局,注册地位于仪征市新集镇环镇北路9号,注册资本28,600万元,股东为江苏易家乐医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包括:医疗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不含诊疗);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药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销售;餐饮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节目制作;3D数字特效及微视频制作;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工作内容

1、依据《企业破产法》及评估准则要求的规定开展资产盘点、调查、鉴定、估值、评估等工作,评估对象包含但不限于和康公司的不动产、动产、存货、土地使用权等全部资产,根据工作需要出具全部资产现时状态下的估值报告、破产清算状态下的估值报告、建成后市场价值报告等;

2、对和康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专项报告;

3、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4、重整期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5、重整过程中需要出具的其他专项报告及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三、评估机构报名条件及需提交文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并入选本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名单,需提交主体资格文件及资质证明材料;

2、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名单,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业绩,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具备破产评估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和康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和康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评估等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和康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担任和康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上述要求由报名中介机构自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承诺;

4、服务方案、评估费用报价(固定总价并包含评估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评估费用支付条件(无预付款,根据破产进展分批支付)、如未能按期完成工作接受管理人调整费用承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调整或新增评估事项不额外增加费用承诺等内容;

5、报名人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

四、评估机构报名参选方式及期限

1、有意参选的评估机构应于2025113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签字,一式三份,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

2、管理人联系方式:魏律师,13646207479,江苏省仪征市新集镇环镇北路9号和康公司。

五、评估机构选定

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后,根据报名机构综合实力、提交的报价方案、服务内容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一家首选评估机构,一家备选评估机构,并与首选评估机构签署评估服务合同,入选评估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扬州和康生命科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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