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

公开时间:2024-10-16 公 开 人: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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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

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

公示前言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安航旭数字创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各职工:

2024930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90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旅行社”)、泰安航旭数字创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旭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指定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宝泰隆公司、宝泰隆旅行社、航旭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

管理人结合从宝泰隆公司、宝泰隆旅行社、航旭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处获得的职工相关资料,以及债务人的相关访谈,对债务人的职工债权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后,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债务人的第一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

管理人声明:

1、本次公示系管理人根据现有文件资料、初步审核的职工债权。若后期发现新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相应职工债权进行复审。复审结论与初审结论不一致的,管理人另行通知相应职工。

2、因本次破产重整涉及的职工数量众多,拟对职工债权采取分批次方式进行公示。债务人的其他职工债权事项将陆续公示。

3、公示期限:20241016日至20241030日。

职工在公示期限内对附后《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记载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在收到书面更正申请后,将及时作出解释或决定是否予以更正,并将予以更正或者不予更正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异议人。职工若对不予更正的决定或更正后的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债权清偿方式由管理人另行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然后报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后由管理人执行。

特此公示。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十月十六

 

附: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

附件

20241016 宝泰隆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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