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01-09 公 开 人: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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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已经于20191210日作出(2019)川0525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观沙煤业”)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19)川0525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现结合观沙煤业的实际情况,拟遴选审计机构,对观沙煤业重整案提供审计服务。

  1. 一、服务内容

  1. 对观沙煤业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2. 核查观沙煤业的股东出资情况。

  3. 协助管理人核查观沙煤业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4. 协助管理人核查观沙煤业欠付员工工资及欠缴社保情况。

  5. 有需求时,为重整事项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涉税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

  6. 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等的询问。

  7.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对债务人计算的债权人清偿结果进行确认。

    二、工作成果交付时间要求

    2020228日前出具正式审计结果。

    三、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在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

  7.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

  8. 本项目接收以总所名义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

    四、提交文件的要求

    应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参选报价函及承诺书;

  4. 参选人基本情况介绍;

  5. 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不存在任何禁止服务等不能或限制承接本次提供中介服务工作情形的声明。

    五、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115日下午17:00点。

    2、报名地点: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邮寄至或面交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古叙煤田大厦1106室。对应电子版本资料发送至:speng@deloitte.com.cn

    3、联系人:彭晟 17740123130

     

    六、现场评审会召开时间及要求

    1、现场评审会于2020116日上午10点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古叙煤田大厦1717室召开。

    2、每一家申报机构均至少派出一名代表作为汇报人参加现场汇报。

    3、联系人:彭晟 17740123130

     

    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0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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