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2 公 开 人:贵州一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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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2024)黔 0123 破 2 号

本院根据唐利贵的申请,于2024年7月11日裁定受理贵州一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2日指定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重庆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贵州一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23日前,向贵州一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18号亨特国际金融中心10层A座;邮政编码:550002;联系人:杨律师;电话:18212652254)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一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一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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