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9 公 开 人: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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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律师 联系方式: 15645468005 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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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年11月1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山法院”)作出(2024)豫1521破申9号决定书,依法决定对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山茶业”或“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4年11月25日作出(2024)豫1521破申9号之一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联合担任灵山茶业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加快推动预重整工作,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恢复和提升灵山茶业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临时管理人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8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1739076214X,法定代表人钱晓玲,注册资本金21894万元,已全部实缴。公司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内,营业期限至2032年7月4日。

灵山茶业的经营范围为茶叶生产、深加工、定型包装及销售;食品销售;油茶种植、深加工;茶具销售,进出口业务(凭有效许可证件从事经营)。

(二)基本情况

灵山茶业主营业务集茶叶种植、生产、深加工、销售于一体,主要产品为茶叶精制茶、成品杯茶及配套包装,开发生产“仙灵”牌信阳毛尖、红茶、茶粉、茶多酚、护发素、洁面皂、面膜等七大系列,共八十多个品种的茶产品,拥有国家专利20余项。

茶叶原材料种植受环境气候温度的影响较大,近几年天气干旱,严重影响鲜叶的产量,自2019年陷入经营困境,后期销售受疫情的影响消费市场疲软,公司生产经营严重受损,销售不断下滑,2022年公司经营困难加剧。经灵山茶业人员介绍,此前公司客户及采购商较为稳定,多以批发商和国企为主。目前公司仍有采购销售业务,核心员工仍在岗,公司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初步审计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灵山茶业资产总计301,876,194.40元,负债总额327,156,068.00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25,279,873.60元。除前述负债外,灵山茶业尚有已申报但账面未记载、暂缓确认债权232,357,367.70元,若考虑或有负债,灵山茶业资产负债率为185.35%。最终数据以提交债权人会议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公告外,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并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如后续罗山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要求、预重整期间所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以及罗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的规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三、招募和遴选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市场信用,自身及其核心关联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不存在核心资产被抵质押融资或其他重大债务风险;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预重整及重整投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的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包括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但意向投资人应说明是否具备与灵山茶业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灵山茶业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和赋能,鼓励并优先考虑具有产业协同的产业投资人参与投资;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全部选聘条件且应指定牵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及联合体成员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退出本次招募;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的,应提交有权机关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

7.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和遴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0月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报名材料。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信用情况等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3)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核心关联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不存在核心资产被抵质押融资或其他重大债务风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资金来源和构成的说明;

(6)意向投资人投资灵山茶业的初步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后续经营管理和产业规划、债务清偿安排、流动性支持等;

(7)意向投资人应书面说明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是否可以向灵山茶业提供共益债融资,并说明可提供的金额、利率及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等;

(8)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及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协议,并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灵山茶业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9)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知悉的灵山茶业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承诺函;

(10)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的,应提交有权机关决议。

各项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如有意向报名,可以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报名材料指引。

3.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5645468005

电子邮箱:lscyglr@163.com

(二)初步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尽快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有权通知意向投资人补正。

(三)尽职调查

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临时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中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保证金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通知一并告知。意向投资人按照前述要求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相关信息原则上以灵山茶业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同时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须积极配合。

(四)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切实可行的正式预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后续经营管理和产业规划、债务清偿安排、流动性支持等。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放弃参与本次投资。

(五)遴选方式

若仅有一名报名成功且提交正式方案的,临时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或另行公开招募;若有两名及以上的报名成功且提交正式方案,则临时管理人将会同相关方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中选预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在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后,临时管理人将向其发送预重整投资人确认通知书。预重整投资人收到确认通知书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投资款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诚意金。

(六)签署协议

临时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组织相关方在合理期限内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七)保证金、诚意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保证金之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待灵山茶业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诚意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保证金、诚意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预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诚意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相关调整情况临时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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