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及一债会公告

申报债权及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2 公 开 人: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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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12-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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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豫03破1号之三

本院根据债权人山西华能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29日裁定受理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5日指定河南律桓律师事务所、河南华智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向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王亚静,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03号逝大科技园 3#07号,电话:18567638698)申报债权。未在上达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洛阳龙羽计算机电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6号审判庭(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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