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双豪商贸有限公司印章、证照遗失的公告

关于泰州市双豪商贸有限公司印章、证照遗失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5 公 开 人:泰州市双豪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77次
  • 打印

泰州市双豪商贸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等作废声明

姜堰区人民法院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的申请于202557日作出(2025)苏1204清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州市双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豪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512日作出(2025)苏1204强清26号决定书,指定泰州嘉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双豪公司清算组。

因清算组至今未能接管到双豪公司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经营合同及重要文件等。

清算组在此声明:上述清算组未接管到的印章、证照、合同及重要文件等自202557日起作废,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清算组无关,双豪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557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需清算组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双豪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51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