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立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第四次)拍卖公告

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立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第四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17 公 开 人: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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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05月28日作出(2023)沪03破35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07月05日作出(2023)沪03破352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众尊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本次拍卖接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监督。

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05月06日10:00时至2024年05月0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破产频道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破产频道上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交易风险。

二、拍卖标的

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立奉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第四次拍卖)。起拍价:1.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021-55058833;余女士:13611889212;宋先生:18221204696)。

1、本次拍卖标的的价值未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价值。管理人未接管到立奉实业的任何财务账册、资料、公章。因管理人未能与立奉实业取得联系,故不能向买受人移交有关立奉实业的任何物品或资料,也不保证本次拍卖后对立奉实业接管可能性以及材料完整性。拍卖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拍卖标的物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确认的信息和实际为准,请买受人参与拍卖前务必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网站自行确认拍卖标的情况。未充分了解、确认拍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立奉实业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三、咨询事宜

1、咨询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05月07日止(节假日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等具体事宜。

2、看样安排

本次为公司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上海立奉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购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公司章程或主管部门对股东资格有特殊要求的,也由竞买人自行查证,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交易转让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拍,须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完成相关委托参拍手续(包含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手续应于2024年5月6日前二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参拍手续齐全的,经管理人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代表竞买人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上海立奉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如参加竞买,则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4年5月6日前二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2、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平台方式,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平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或咨询阿里平台。收费规则详见: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392c1d1bU51uAj。

尾款应在拍卖成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拍卖公告》。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汇到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九江路支行,账号:436485933419)。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重新拍卖交易成功后,管理人有权就该差价向原买受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1902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涉及股权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进行权属变更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非因立奉实业有限公司或管理人原因,未能变更股权的,与海润公司及管理人无涉。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日期内支付尾款且经管理人催缴后仍不缴纳的,应当认定竞买人悔拍,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管理人需重新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特别提醒

1、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立奉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认缴出资66,555,000.00元,实际出资66,555,000.00元;因前三次拍卖均流拍,根据债权人会议《财产变价调整方案》的规定,本次拍卖将以1元起拍。

2、管理人无法知晓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后立奉实业有限公司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等)等情况,对于股权价值请竞买人自行估计并承担风险。

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立奉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6,555,000.00元,实际出资66,555,000.00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自愿向立奉实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股东责任与义务。

3、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有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上海众尊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5058833;余女士 13611889212 宋先生 18221204696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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