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关于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10-17 公 开 人: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788次
  • 打印

关于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4)青变破管字1号之二

2024年9月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9月27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14破3号决定书,指定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2日17: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就债权发生的事实、数额、担保情况、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和佐证。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仍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方式一:电脑浏览器访问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yun.com/),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案件识别码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1649

方式二:手机微信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债权人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1649

债权人线上申报债权后,将纸质版书面债权申报材料邮寄管理人(邮寄费用由债权申报人自担,管理人不接受到付快件,邮寄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

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266号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收件人:律师18661966761、律师15165200011

二、现场申报

提前预约可于工作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266号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需提前1天预约具体时间)接收现场申报,联系人:律师18661966761、律师15165200011

申报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特别说明:

1.债权人如果在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恒讯电力电缆有限公司、青岛恒讯电线有限公司、青岛恒正电力产品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已申报的主债权或担保债权,在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再次申报主债权或担保债权的,应当进行备注说明。

2.债权人应如实申报债权,不得虚报债权或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将可能承担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3.债权人申报债权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向管理人提交原件进行核验,否则管理人有权对该笔债权不予审查。

特此通知。

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四


附件

关于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