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暨债权申报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暨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24 公 开 人:陈庆林管理人
浏览次数:1456次
  •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0240332号(个8 

债务人陈庆林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2024116日受理陈庆林的重整申请,并作出限制消费行为决定,陈庆林自即日起至解除限制消费行为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不得有违反该决定的消费行为(陈庆林被限制的消费行为附后)。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债务人陈庆林,公民身份号码3623301992******

()管理人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沈凤,联系人罗若涵、陈雨薇,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282803-04室,联系电话0755-293952350755-29395292

()管理人办理重整事务线上平台: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登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平台进入,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38日止,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或者深破茧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315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方式为现场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现场、线上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一并计入表决额;

()债务人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属于债务人正常生活、工作所必需或者经人民法院、管理人许可的除外,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如知悉债务人未如实申报财产、债务状况,或者存在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可以向本院反映(提交材料方式为:1.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平台,选择材料提交,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2.电脑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自即日起至本院作出解除限制债务人行为的决定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陈庆林不得有下列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或者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

()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或者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附件

(2024)粤03破32号(个8)受理破产申请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