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裁定

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裁定

公开时间:2022-05-13 公 开 人: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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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23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分别裁定受理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菱汽车)、重庆金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重庆万博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泛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整案,于2022411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金菱汽车等4家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2022424日,管理人以金菱汽车等4家公司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法院申请上述4家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法院于2022428日进行了听证。2022510日,法院裁定对金菱汽车等4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附件为金菱汽车等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裁定书。

 

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管理人


附件

(2022)渝05破132号实质合并重整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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