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无职工债权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无职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4 公 开 人: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81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无职工债权的公告

20247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申38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龙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8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230号决定书,指定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通过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铜梁区税务局了解到龙康公司无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管理人前往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龙康公司单位回盘明细表,根据明细表上登记的职工联系方式通过重庆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发送短信、电话方式向龙康公司原有职工了解情况,通知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暂未发现龙康公司存在欠付工资等职工债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查到龙康公司存在欠付工资等职工债权。为维护龙康公司可能存在的职工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龙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92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