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取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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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取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年7月17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余士霞的申请受理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3日指定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为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管理人,陈以德为负责人,对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前向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截至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管理人未调查到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名下任何财产,也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本案已无必要召开原定2025年9月16日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后续将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信阳市牧农养殖种植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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