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民事裁定书

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3-11-09 公 开 人: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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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058-2

申请人: 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 116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为由,申请本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附后

本院查明: 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 925 日召开,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分组对《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本院认为,《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及出资人分组进行了讨论、表决,各表决组均已通过该重整计划草案,故管理人提出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终止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0三年十一月七

     

         

 

: 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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