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汇之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证照、印章挂失声明

关于苏州汇之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证照、印章挂失声明

公开时间:2025-05-20 公 开 人:苏州汇之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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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6日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姚丽娟申请被申请人苏州汇之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本院决定该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经摇号随机选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苏州汇之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魏磊。

因管理人无法与汇之政公司管理人员、股东等人取得联系,未接管到任何财务账册、记账凭证,营业证照正副本等证照,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等印章,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汇之政公司所有的证照、印章等自法院受理裁定之日起全部作废,自该日之后使用该公司证照、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苏州汇之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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