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套印章和经营执照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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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09-24 公 开 人: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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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套印章和经营执照作废声明

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根据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218月27日作出(2021)湘0104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作出(2021)湘0104破5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湖南公正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和经营执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套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部门印章、分支机构印章等)以及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债务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自20218月27日起作废

 

                         湖南配送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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