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重整计划终结重整程序公告

批准重整计划终结重整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30 公 开 人: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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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3 11 30 日,新都区人民法院根据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裁定批准《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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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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