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无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无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北方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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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号:〔2025〕冀0684破1号),并指定河北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对债务人职工债权的调查与核查工作。因债务人未能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资料,亦无留守人员配合确认相关情况,管理人通过以下途径对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调查情况及结果

1.社保、医保查询情况

管理人先后前往石家庄市、高碑店市两地社会保险中心及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债务人及债务人分支机构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碑店售楼部名下职工社保、医保缴纳情况进行查询。经查,未发现债务人为职工缴纳社保、医保的记录。

2.劳动仲裁及诉讼查询情况

管理人前往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查询涉及债务人的劳动争议案件。经查,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

3.职工申报情况

自管理人接受指定至今,未有职工向管理人咨询或主张职工债权。

二、公示事项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管理人未发现债务人及债务人分支机构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碑店售楼部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医保等职工债权的情形。故管理人认定:债务人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

三、异议及处理

如相关权利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依法予以复核。

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据的,视为认可本公示内容。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河北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日

 

 

联系人:张彪  联系电话:158309180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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