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公告

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1 公 开 人:北京观韬(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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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

接管公告


2025年4月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作出(2025)豫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公司)破产清算案。经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郑州中院于 2025 年4月14日作出(2025)豫01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令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原区法院)审理此案。2025年5月12日,中原区法院作出(2025)豫0102破2号决定书,指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推荐的清算组为水晶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水晶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协助管理人接管水晶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向管理人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财务资料和证照等资料,同时提交水晶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财务会计报告及职工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资料,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17303864501

邮政编码:450007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4号

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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