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4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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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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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2日作出(2024)鲁028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以下简称“旧店金矿”或“债务人”)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相关事务。

为顺利推动重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平度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旧店金矿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遴选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旧店金矿现状进行投资。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四)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人,可以是产业投资人,也可以是财务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既可以单独报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
(五)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二、 旧店金矿基本情况

(一) 工商登记信息
旧店金矿于1989年5月27日在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164061651N,法定代表人王成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旧店镇驻地,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主管部门为旧店镇人民政府,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选矿;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资产负债情况
经初步调查,旧店金矿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资产总额194,451,729.14元,负债总额239,034,139.07元。
(三) 经营业务情况
旧店金矿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金矿集中区的南部,是招莱金成矿带南缘最重要的金成矿区,地理位置优越,矿区南30公里接潍莱高速公路,西18公里与烟潍公路相通,交通十分便利。现开拓有二号脉矿区、三号脉矿区和二十九号脉矿区3条矿脉,并已取得一号脉I矿段探矿权


三、 招募目的及条件

(一)招募遴选目的
通过招募重整投资人引入优质资源,保护债务人企业核心经营资产,恢复或增强经营能力,实现金矿生产要素的重组、重生,保障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管理人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重整投资人,投资人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应具备与旧店金矿业务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
4.投资人应具有一定的大型采矿业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债务人所属行业或业务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丰富经验的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国有企业优先考虑。
5.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万元。
6.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遴选的,其中任一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组成联合投资人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投资人参加本项目。


四、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12时止。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完整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书面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函(附件2);
(3)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等。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
(4)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及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经营资质、投资金额、经营业绩、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投资人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投资人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重点介绍各联合投资人成员的角色分工、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以及联合投资人的优势,前述材料须加盖联合投资人公章;
(5)与报价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7)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旧店金矿重整投资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信息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8)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批准。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依法追究其对重整工作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并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归入债务人财产。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现场提交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请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邮寄/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如下地址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收件人: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管理人
联系电话:赵律师 15628867527 安律师15628867587
地址: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镇旧店金矿驻地原办公楼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邮 箱:jiudianjinkuang@poliyun.com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或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初步筛选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通知,未通过初步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尽职调查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各类费用均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遵守保密义务,不得以竞选意向投资人为由获取债务人资料,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报请平度市人民法院同意后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资格,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书面《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简介;
2.投资金额;
3.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批次安排;
4.重整后的经营方案;
5.债权清偿方案;
6.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7.职工安置方案(满足重整程序的职工安置需求);
8.重整投资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期限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通过邮寄/现场方式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上述管理人邮箱。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退出重整投资招募程序。
(五)遴选及签署协议
若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且已缴纳保证金,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若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将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协议签订后,由意向投资人或管理人提报《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法院裁定批准后,正式成为旧店金矿重整投资人。


五、 保证金的处理

(一)保证金的退还
1.报名材料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确定中选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或法院未裁定批准的,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支付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二)保证金的转化
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最终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三)保证金的没收
1.若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将全额没收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归入债务人财产。
2.因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或丧失履约能力等原因导致本案后续程序无法推进、导致管理人启用备选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予以没收,并归入债务人财产,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经管理人发现,个别主体假借竞选之名,扰乱本项目重整秩序或获取债务人信息资料后退出招募程序的,管理人报法院同意后将全额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归入债务人财产。
4.其他经管理人报法院同意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六、 特别提示

1.本次重整投资或将涉及关联公司实质合并,届时意向投资人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应调整投资方案。
2.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届时请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前来接洽,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定稿)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1-5.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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