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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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7-07 公 开 人:连云港享通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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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享通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王华山:

海州区人民法院2024524,经连云港山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 0706 破申 22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享通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70625决定书,指定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你作为连云港享通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自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至管理人执行职务终止之日止,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你占有和管理的财务、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接收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管理人工作,完成管理人交办事项。

(五)承担《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担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应当承办的其他事项。

 

                       连云港享通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1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

联系电话:18762575852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中路29号假日大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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