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体拍卖“东方国际”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的公告

关于整体拍卖“东方国际”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9-09-17 公 开 人: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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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润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整体拍卖“东方国际”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的公告

  重庆润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9101715时至2019101815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  重庆润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破产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拍卖标的

(一)土地使用权:坐落于江北区江北城汇川门路99号,渝地【2010】合字【江北】第6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地籍号JB006002008800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235㎡;出让年限4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1613日。

(二)上述土地之上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东方(国际)广场”;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建设规模273821.18㎡;按照三期建设,其中:

序 号

项目部位

物业用途

分户汇总建筑面积(㎡)

分布楼层

备注

1-1

A塔楼

办公

  84,388.65 

地上8层至55

可供出售

1-2

A塔楼

商业

  24,441.05 

地下负3层至地上7

可供出售

1-3

A塔楼

车库

5,650.26

地下负4层、负5

可供出售

1-4

A塔楼

配套用房

      455.93 

 

 

1-5

A塔楼

设备用房

      366.61 

 

 

1-6

A塔楼

避难间

    1,136.32 

 

 

1-7

A塔楼

物管用房

    1,224.97 

 

 

第二期

A塔楼小计

117,663.79

 

2-1

B塔楼

办公

   30,231.82 

地上8层至地上29

可供出售

2-2

B塔楼

商业

   13,280.35 

地下2层至地上7

可供出售

2-3

B塔楼

配套用房

    4,001.74 

 

 

2-4

B塔楼

设备用房

    1,834.11 

 

 

2-5

B塔楼

避难间

      562.96 

 

 

2-6

B塔楼

物管用房

      125.46 

 

 

第一期

B塔楼小计

50,036.44

 

3-1

第裙房

商业

   61,104.58 

 

可供出售

3-2

第裙房

设备用房

    2,630.88 

 

 

3-3

第裙房

车库

   40,853.43 

 

可供出售

第三期

裙楼小计

104,588.89

 

4

东方国际广场项目合计

272,289.12

 

注:以上AB塔的物业面积数据来源于《实测报告》,裙楼的面积来源于规划。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二、标的物情况

(一)实物现状

1.东方(国际)广场一期B

B栋于201496日办理预售(预租)许可。其中,8层及以上塔楼部分已于20141217日竣工验收,并办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但尚未取得相应房屋权属证明;负5层至地上7层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B栋塔楼部分楼层已出租,租赁情况见下表:

 

序号

承租人名称

租赁楼层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月租金标准(元)

1

重庆比格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

558

2019330日至2020329

10,420.00

2

重庆网大众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

1454.52

201641日至2021131

118,758.60

3

重庆网大众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

1454.52

201761日至2022531

87,271.00

4

重庆格局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569.65

20161115日至20211114

22,928.00

5

陆卫国

16

1454.52

201761日至2022531

130,907.00

6

重庆三峡银行

2层、23-29

12539.55

20141020日至20241019

1,316,813.36

 

2.东方(国际)广场二期A栋于2015717日办理预售(预租)许可。二期主体工程已完工,8层以上塔楼部分水、电、通风系统安装工程未完工;34层、35层有部分未装修完成的公寓样板间。

3.东方(国际)广场三期裙房未办理竣工验收。A塔负5楼至地上8层、B塔负5楼以及三期裙房为“东方(国际)广场”购物中心及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其中购物中心于2015年装修后试营业一年左右,现已基本停止运营;地下车库投入使用中。

项目于20176月全面停工,法院受理润山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管理人委托了重庆信永中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部分采购合同)进行进度款结算,未委托相关机构对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安全质量鉴定。

(二)抵押情况

拍卖标的中的一期B栋及二期A栋在建工程已设置抵押,抵押权人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裙房未设置抵押。

(三)工程资料情况

项目采用单个或多个分项工程分包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涉及的分包主体多,工程资料多。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接管了东方(国际)广场”工程建设全套资料,相关手续及图纸等资料相对完整。

(四)复工续建

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期施工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复工续建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系以实物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房地产面积差异等实物瑕疵和权利瑕疵(义务承担)不作担保,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复工手续、相关许可等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办理,除了法律或相关法规另有规定外,管理人不因本次拍卖而负有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分咨询与续建、销售房产有关的其他要求。

(二)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自行开设淘宝账户参与竞拍,开户流程可咨询淘宝网站。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在符合政府部门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将部分或全部标的物办理产权手续至竞买人指定的第三方。

特别提示: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无法续建或无法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瑕疵披露

(一)裙楼尚未实测建筑面积,如项目整体建设规模超过项目规划,将涉及补缴出让金。

(二)东方(国际)广场项目欠缴配套费47,330,778.00元,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已申报债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该笔费用全额缴清前,可能会影响产权办理。

(三)根据20117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重庆市江北嘴水源空调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市江北城CBD区域江水源热泵集中供冷供热项目 特许经营权协议》,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重庆市江北嘴水源空调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江北城CBD区域的集中供冷热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自2011718日至2031717日。

重庆市城乡建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的意见》(渝建发[2012]160号)以及《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北城CBD区域集中供冷供热价格核定的批复》文件内容,明确江北城CBD区域集中供冷供热价格分两部分,即向用户收取的冷热源实际使用费为0.57/kw·h;向开发商收取的工程安装费为127/㎡。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就B栋工程安装费用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经结算,管理人审查后初步确认金额为3,272,182.14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如破产财产分配后该笔债权未能足额受偿,买受人需与江北嘴集团自行协商后期设备调试及使用。

《重庆东方国际广场三期集中供冷热源工程安装服务合同》已解除,买受人需与江北嘴集团协商,重新签订工程安装服务合同,完善相关供能设施并缴纳工程安装费后方能使用集中空调冷热源服务。

五、拍卖标的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看样,有意竞买者可提前联系看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电话:13594511497(马海娜)、13752856270(龙小燕)。

特别提示: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已知的和未知的瑕疵的确认。若竞买者未充分了解情况,产生的相关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

(一)本次拍卖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亿元(大写:叁亿元),并应由金融机构为竞买人出具履约保函。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司法拍卖系统将在报名的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未按上述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二)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七、起拍价及增价幅度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起拍价为319,155.57万元(大写:叁拾壹亿玖仟壹佰伍拾伍万伍仟柒佰元整),增价幅度:100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成交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载明实际买受人的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十、拍卖余款支付及标的物移交

(一)拍卖成交后,除被冻结的买受人的剩余保证金冲抵拍卖价款外,买受人应当在竞价成功后二十日内将拍卖余款按管理人要求交纳至指定账户。原则上买受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交纳拍卖余款,但鉴于标的物成交价较高,在不影响交纳标的物处置税、费以及清偿润山公司债务的前提下,买受人与管理人就拍卖余款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时间、方式等)另外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

若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且未与管理人就拍卖余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的,管理人可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润山公司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应当补交;拒绝补交的,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十五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所接管的全部在建工程建设手续及图纸、合同、结算报告、其他文件等资料,相关资料移交完毕,即视为管理人已按照现状向买受人交付了拍卖标的。管理人对移交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买受人不得因移交的相关资料有瑕疵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十一、相关税、费承担及权属变更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税、费。成交价中仅包含转让时拍卖人(卖方)应缴纳的税、费,不包含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登记及地上在建工程建设手续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标的转让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登记及地上在建工程建设手续变更需缴纳的所有费用以有关部门实际收取的金额为准。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拍卖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收标准及其征收程序,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登记及地上在建工程建设手续变更涉及的的相关费用。

十二、重要提示

(一)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重庆润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和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充分咨询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参见淘宝网“司法拍卖-帮助中心”,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润山公司管理人:马海娜13594511497

                龙小燕1375285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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