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10 公 开 人: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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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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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作出(2019)黔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福平公司”“破产人”)破产重整申请;于2021年6月16日作出(2019)黔23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福平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福平公司重整程序;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2019)黔23破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福平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福平公司破产;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2019)黔23破1-10号决定书,决定准许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黔西南智诚会计师事务所辞去福平公司管理人职务,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任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福平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方案》,将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方式:会议采用非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债权人可在收到管理人发送的会议资料后在表决期限内直接进行书面表决。

二、会议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依法提前15日统一送达参会债权人,债权人收到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后的第16日(即2026年6月26日)即为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当日,《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期截止2026年7月9日,债权核查期截止2026年6月26日。

三、表决形式:

管理人将书面的债权人会议资料通过数据电文、寄交或面交各债权人后,该债权人应在管理人通知的表决期限内以书面方式行使表决权,并将表决结果通过数据电文(管理人微信:19985411857;管理人邮箱:3083247658@qq.com)、邮寄或当面(面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26层)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逾期提交的,视为该债权人同意管理人届时所做的提议。

需通过邮寄方式行使表决票的,表决票邮寄送达的地址为: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与响水路交叉口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10楼,收件人: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陈君涛,电话:13885901280。

四、监票人、计票人

计票人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监票人为贵州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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