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兴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攀枝花市兴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公开时间:2025-03-10 公 开 人:攀枝花市兴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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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兴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2024年11月6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区法院)作出(2024)川04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攀枝花市兴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益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1月25日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兴益公司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整合,管理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兴益公司2022年6月2日在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4楼(启迪之星孵化园内),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为邓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2MABNP66F1W许可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出资人结构

根据兴益公司工商登记材料显示,公司股东为攀枝花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8%。

(三)项目开发情况

兴益公司负责开发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兴益公司为攀枝花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恒大城”项目二期2#、18#、19#、23#、24#楼、三期1#楼及3套别墅,目前尚有二期18#、19#楼和三期1#楼尚未交付。第二部分为兴益公司自建项目——“花海璟悦”项目(原恒大城三期2-5#楼、会所、幼儿园及地下室)的建设。“花海璟悦”项目已于2023年8月25日取得预售许可且已销售房屋17套,但尚未竣工。

二、企业资产及负债概况

(一)资产情况

根据兴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暨资产负债情况说明显示: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兴益公司的流动资产总计99,269,657.74元人民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但是存货92,512,009.26元需要房屋全部修建完工后才能实现其生产和资产价值;流动负债总额为212,475,193.17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企业资产减负债后的余额为-113,205,535.43元,已资不抵债。

鉴于上述财务数据和结论建立在兴益公司的财务账面数据和相应财务资料上,而相应数据将对债务清偿的方式和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核定的相应数据为准。

(二)负债情况

根据兴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暨资产负债情况说明显示:截至2024年10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为212,475,193.17元人民币,其中职工债权3,317,922.11元(含欠缴的社保和公积金)、税款债权2,285,042.66元(本金2,073,380.75元、滞纳金211,661.91元)、优先债权191,538,116.67元(包括工程价款优先权及抵押担保优先权)、普通债权15,334,111.73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等相关规定,债务人可能存在账面存在记录但未申报的债权,以及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基于上述规定可能涉及的重整程序结束后债务增量。

具体的资产及负债情况欢迎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调。

三、招募目标

本次投资人招募的任务目标主要为完成兴益公司所肩负的“保交楼”任务及自持项目开发建设。

四、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不预设投资方式,在满足招募目标的前提下,投资人可自行拟定投资方式。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提交报名资料。

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主体身份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投资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信息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3)其他有助于证明投资人实力或匹配度的材料;

报名材料一式一份,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整套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并捺印。

2.缴纳诚意金。

本项目诚意金为人民币10万元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载明的期限内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意向投资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诚意金至管理人账户(账号信息向管理人咨询)。

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可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正式报名资料,诚意金可转为部分投资保证金。

(二)尽调阶段

各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调的,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要求。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诚意金后,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管理人掌握的相关资料。

(三)正式报名及遴选、锁定阶段

1.正式报名

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报名情况以及破产程序推进情况,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正式报名通知,公布评选条件。意向投资人在正式报名时应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万元,经比选未被确认为投资人的,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2.遴选评审

当有意向投资人正式报名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即可组织投资人比选,确定投资人。

3.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必须包括投资方式、续建方式、债务清偿方式;可包括销售方案、商管运营方等案(具体要求根据管理人公布的评选条件拟定)。

4.履约保证金

经本公告程序确定的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前,应当按照管理人的通知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不低于100万元(投资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为保证投资人全面履行协议而采取的担保措施,根据投资人投资协议的进度,可转化为投资款或分批次无息退还。

5.签署协议

投资协议所有条款应依照破产程序拟定,具备破产程序的履行性。经管理人确认的中选投资人应以前期投资规模、支付方式、债务清偿总额及支付方式、担保措施等实质性条件为蓝本与管理人签署协议书。

六、投资人须知

本招募公告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非要约文件。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管理人对招募公告内容有最终解释权,且有权就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变更;

公告中关于目标公司存量资产价值、负债情况的表述,不构成管理人对实际情况的保证,管理人将配合提供目标公司存量资产及工程建设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完成项目尽调。

七、报名方式

(一)起止时间

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当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00时止。

(二)材料递送方式

现场提交或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各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收件人:何律师,联系电话:159 2846 932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龙腾路“花海璟悦”销售中心下行约40米债权申报点)。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兴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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