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10 公 开 人: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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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翊德破管字第37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2023)粤1971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2023)粤1971破3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至2024年4月9日根据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尚有1家1笔职工债权未清偿完毕,尚未清偿的职工债权数额为65000.00元。经管理人核查,债务人目前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65000.00元【详见《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由20244月92024416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东莞市翊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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