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五次)

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五次)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7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14 17:00
  • 打印

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五次)

 

西昌市人民法院2023721日作出2023)川34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恒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8月30日以2023)川3401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增加光恒公司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充分实现其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清偿率,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保护各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西昌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光恒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光恒公司2009319日在西昌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1MA62H9AW2F,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资),注册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小庙乡袁家山村2组;经营范围:混凝土搅拌、销售,股权结构为:李跃持股100%。

1)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西昌市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销售

2)持有主要资产

1、混凝土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证书编号:D351555274);

2、废旧混凝土生产线一条。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光恒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三、重整投资范围

整体招募重整参考价260.00万元。

四、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为非排他性招募,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争。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或索要相关资料。

(四)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公告内容及相关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的投资人应在2025514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2)电子邮箱:1664805653@qq.com

3)联系人:高帮武

4)联系电话:13708138070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资意向申请书,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资金实力、主要业务发展情况,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须加盖企业公章);

4)报名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至报名前一月的财务报表);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其它内部决议复印件

6)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二)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资料后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名: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9510 0401 0017 0789 1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钱款用途为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光恒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请尽早报名,若因报名时间较晚导致无充足尽职调查时间的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由债委会组成遴选小组,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备选重整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若拒不配合管理人开展反向尽调的(如拒不按照管理人尽调清单提供有关资料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视为该投资人无故放弃报名,其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管理人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选投资人(不含备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

3.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其违约,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西昌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西昌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

六、特别说明

1、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光恒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2、招募公告和招募文件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文件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光恒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和调整。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企业及个人参与本项目问询和投资。

特此公告!

 

西昌市光恒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