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拍卖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拍卖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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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481民破3号民事裁定,宣告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捷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在近期处置新捷公司的破产财产(主要为液化气储罐等相关机器设备)。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拍卖机构承担破产财产拍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资格申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所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需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

3、申报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

5、拟委派参与组织实施本次拍卖活动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办理破产清算财产线上及线下的拍卖经验。线上:具备京东网、淘宝网、中拍网等线上拍卖功能,在破产资格网络竞价平台有过拍卖案例记录;线下:具备破产资产拍卖成交案例;

6、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能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二)申报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5、申报机构以往工作经验、业绩的资料;

6、拟推荐从事本次拍卖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执业年限、工作经历等情况;

7、申报机构拟定的拍卖方案及报价函。报价函,所有拍卖费用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收取,管理人不向拍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报名机构应就其向买受人收取的拍卖费用进行报价,该费用在拍卖成交后方可收取。

二、工作内容

1、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勘查,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

2、按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变价方案制定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拍卖工作;

3、制作拍卖公告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拍卖公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拍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5、接受意向买受人的咨询及现场查看预约,安排现场查看并配合完成现场查看工作;

6、若竞买成功,督促竞买人及时支付款项,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7、协助管理人交付拍卖标的物;

8、完成管理人提出的拍卖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为准。

三、申报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文件应胶装成册且封面均加盖申报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申报人应提交一式四份的申报文件。

四、申报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申报人应最迟于2025年12月9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申报文件。

2.申报文件接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1号楼9层,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董律师 15081188729



武安新捷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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