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1 公 开 人: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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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2025)鼎诚汽车配件清算字第4号

2025年5月6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申请人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申请人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6日作出(2025)鲁1602强清3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无法联系到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未能接管到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财务账册、发票及重要文件等。

清算组特公告声明:清算组未接管到的上述各类印章、全部证照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类印章、证照等,自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之日起(即2025年5月6日起)作废。自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之日起,由上述声明作废的材料产生的所有行为均与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公告发布前所形成的事实,法律关系等,应由清算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依法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滨州市鼎诚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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