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公告

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30 公 开 人:佛山市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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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423日以(2025)粤060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萃云共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对佛山市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聚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粤0604破申1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聚大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清算义务人(以下统称“贵方”)负有妥善保管并向管理人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聚大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

为确保聚大公司破产清算移交和接管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告知贵方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移交聚大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如贵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不提交有关材料或者不提交全部资料,影响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的,管理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第三款、《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二十条之规定,诉请你方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附: 1、(2025)粤060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

2、(2025)粤0604破申16号《公告》

3、(2025)粤0604破申1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管理人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东江国际1909

管理人联系方式张浩林18929930580  0757-83873266

 

                       佛山市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27


附件

附件3 (2025)粤0604破申1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1 (2025)粤060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2 (2025)粤0604破申16号公告.pdf 下载
接管公告(聚大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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