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君悦府一期工程居配和公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汇景君悦府一期工程居配和公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4 公 开 人:徐州汇景嘉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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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景君悦府(11#-13#21#-23#25#26#S2#、门卫、地下车库)剩余工程居配和公建供配电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景君悦府(11#-13#、21#-23#、25#、26#、S2#、门卫、地下车库)剩余工程居配和公建供配电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徐州汇景嘉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建设资金来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汇景君悦府(11#-13#、21#-23#、25#、26#、S2#、门卫、地下车库)剩余工程居配和公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办事处学院路北侧、解忧路西侧。

2.1.2 建设规模:汇景君悦府(11#-13#、21#-23#、25#、26#、S2#、门卫、地下车库)剩余工程涉及建筑面积约136292.25㎡,其中住宅面积(11#、12#、13#、21#、22#、23#、25#、26#)109855.59㎡,13#楼一层物业用房156.77㎡,S2#商业970.00㎡,地下车库20470.00㎡(其中消防水池和泵房400.00㎡,热交换站497.00㎡),非机动车库4839.89㎡,最终结算面积住宅、非机动车库、商业和配套等有不动产测绘的按不动产测绘面积计算,无不动产测绘的按不含保温的面积按实结算,地下车库按20470.00㎡固定面积计算。

同时据供电方案,完成汇景君悦府整个小区红线内(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供电公司审查验收的范围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包含全部设计内容相关的土建工程设计。

2.1.3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1.4 合同暂估价:约272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0元/㎡

2.1.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含)前完工(含竣工验收及移交)。

注:总工期或单项工期每拖期1天(若二者都拖延累加计算),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单项工期拖延累加10日历天以上(含10日历天),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工期延误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撤销在供电公司备案的供电施工和监理合同,如乙方不配合需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送电后撤销在供电公司备案的供电施工和监理合同,提交供电资料和供电资产移交接收文件给甲方,否则不予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及违约罚款承诺书,②施工进度计划表(含所有施工措施在内的每日详细施工计划),否则响应性审查无效。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6.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1.6.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3 物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并符合相关验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承诺书,否则响应性审查无效。

2.2 招标范围:本次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汇景君悦府小区供电方案红线内(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全部设计内容;本期交付的汇景君悦府(11#-13#、21#-23#、25#、26#、S2#、门卫、地下车库)剩余工程供电的施工、监理、验收及移交等所有工作。

2.2.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汇景君悦府供电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红线内(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所有供电工程的设计、审查、报批等内容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

2.2.2乙方负责的施工、监理、验收及移交等工作,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2.2.1完成物资供应、施工、验收、送电等工作。本次红线内居配工程、低压公建工程的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及通过供电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为:完成施工图及现行验收规范中所有物资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包含但不限于:配电室工程(含高低压柜、直流屏、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低压电缆、电缆通道、电缆井、电缆敷设做头、压接、设备基础、电缆沟及电缆支架、接地网、照明、环氧地坪、绝缘垫、模拟图版、安全工器具、排风、空调,包含远程抄表、远传视频监控系统及门禁(配电房);0.4KV上级电源接入点起,至居民电表箱、公建(含居民电表箱、分电箱、公建计量箱、电表、电缆的采购安装,电缆通道、电缆井、分电箱基础、电缆敷设做头、压接、试验),满足徐州供电公司低压班、配网工区、计量中心、省供电公司等验收与送电要求。

2.2.2.2完成本工程合同约定所有电气工程的防火封堵,即配电室所有电气设备内、设备基础内、电表箱进线洞、电缆转接箱内、电缆插接箱内、分电箱内、电缆桥架内的防火封堵(含竖井母线的开孔及封堵),配电房地面施工(回填土及以上地面做法)。

2.2.2.3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的供电验收。其中,居配供电应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装表、送电,取得供电证明,公建配电经甲方验收合格。

2.2.2.4室外部分:开闭所设备按汇景君悦府供电方案要求安装到位,交付范围预留至二期2#楼南侧2个组合配电室、13#楼北侧配电室、19#楼北侧配电室的电缆管道和电力井施工,预留至南侧幼儿园箱变高压电缆管道和电力井施工;本期交付范围的配电房配置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安装到位;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范围所有开闭所至二期配电室的电缆管道敷设和电力井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计单体和地下室进线与施工图不一致增加开洞和封堵工程量。

2.2.2.5住宅部分:配电至电表箱出线开关、双电源进单元动力箱开关的电缆敷设及接线等工作。

2.2.2.6公建部分:S2商业电源至电表箱,社区用房的电源接入动力箱开关,13#楼一层物业用房的电源至电表箱;监控室双电源接入配电箱开关的电缆敷设及接线等工作

2.2.2.7地下车库:按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双电源和照明进动力箱总开关,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热交换站电缆按双电源接入动力箱总开关,电缆的规格型号按图纸和专业单位计算容量配置;地下11#楼北侧人防区非本期交付范围,预留YJV22-4*50双电源电缆至甲方指定动力箱开关。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至充电桩电表箱桥架和电缆的安装敷设及接线,电表箱至充电桩桥架和电缆安装敷设及接线,充电桩安装等。

2.2.2.8开闭所至红线外电缆管道敷设和电力井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所有工作

2.2.2.9本小区供电方案要求按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建设低压电缆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停车位,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至充电桩电表箱通道(地上车位配管,地下车位桥架)和电缆的安装敷设,电表箱至充电桩通道(地上车位配管,地下车位桥架)和电缆安装敷设等。

2.2.2.9.1本期交付范围总车位800个(其中地下726个,地上74个),但根据供电方案要求交付范围的配电室(4#、5#)充电桩容量只有276个(其中地上74个,地下202个),剩余的524个充电桩容量接入非交付范围的配电室(1#、2#、3#、6#),中标人负责协调交付范围524个充电桩电源在二期接入(本次交付不施工)并保证本期供电工程通过验收,相关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2.2.2.9.2 本期交付800个车位中应按不低于车位总数的10%配建充电桩,充电桩应具备有序充(放)电功能,并优先布设在公共车位,故本期地下车位安装80个充电桩。

2.2.2.10送电后撤销在供电公司备案的供电施工和监理合同,提交供电资料和供电资产移交接收文件给甲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4.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4.2 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4.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16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注:【1、需提供体现出工程是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2、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16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1、需提供体现出工程是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2、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6 月 5 日  09    00  2025 年 6 月 9 日 17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康馨园北区门面N3-07号(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10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人:徐州汇景嘉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址:贾汪区潘安湖办事处学院路北侧、解忧路西侧       

  人:赵自忠                                                                            

    话: 13866972268                                                                   


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贾汪区康馨园北区门面N3-07        

人:王斌                          

电    话:0516-67057177

                                                   

2025 年 6 月 4 日

 

附: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链接: https://www.jszbtb.com/#/bulletinDetails/%E6%8B%9B%E6%A0%87%E5%85%AC%E5%91%8A/2c91808b96604e5e01973a1510121c83?bulletin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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